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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义市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简称“农转非”),需要准备以下必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是办理“农转非”的基本身份证明。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可以证明申请人的户口性质及家庭成员情况。
3. "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用于证明家庭户口簿的首页信息及申请人的户口信息。
4. "原农业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转户证明":需要原居住地的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同意你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证明。
5. "就业证明":如果你是在城镇就业,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等就业证明。
6. "房产证明":如果你在城镇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产证明。
7.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你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需要提供缴纳证明。
8. "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住房租赁合同、子女入学证明等。
9.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请注意,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和所需材料。举报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要上述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洁,规格整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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